州政府督查组到鹤督查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
鹤峰网讯(实习记者杜超通讯员刘先慧)8月9日,州政府督查组一行三人到我县督查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为期两天。
督查组一行查看了鹤峰长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平洋加油站、鹤峰县霞光轿车维修有限公司、太平镇龙潭村、下坪乡岩门村等现场,详细了解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9个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
副县长熊敏向督察组作了专题汇报,督查组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下一步要切实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力度;三是结合鹤峰实际,创造更多的工作经验;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五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2017年1—6月,我县空气质量全省第一,主要得益于我县多措并举,推进空气质量稳中向好。今年上半年,我县全面开展和推进禁烧、禁煤、禁鞭、扬尘治理、非煤矿山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目前,我县已淘汰黄标车191辆。累计检测机动车辆3764台。全面淘汰或改造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已完成整改15家,4家企业正在改造;同时划定城区禁煤区和容美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主要道路保证1次夜间全面洗扫作业,白天2次洒水作业,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补充洗扫作业。按照《恩施州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对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严格实施监测,常规监测每月监测一次,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据县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该局将围绕督查组给出的意见,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一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