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通过专家技术评估
鹤峰网讯(特约通讯员 邓苗)2017年5月9日至11日,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评估组一行来鹤对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进行评估。
中南安全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张斌代表技术评估组反馈技术评估意见,县委副书记胡铭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近年来,鹤峰县立足自身良好的生态优势,把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激活县域发展活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总抓手,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围绕“三个先进县”(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县、武陵山区绿色发展先进县、全省山区脱贫奔小康先进县)目标,不断释放和放大“生态”效应,初步构建了环境优美、产业发展、城乡和谐的立体式生态环保体系,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显加强,环保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生态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专家组一行观看了生态创建专题片,听取了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创建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查了鹤峰县生态创建工作文件、档案资料、原始记录等,现场检查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情况;检查了自然保护区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测站运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医疗废物处置以及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等情况。结合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所需的各项指标,评估组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情况进行了技术评估。
评估组认为,鹤峰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果,大多数指标满足考核要求,但仍有少部分指标距离考核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评估组建议,要完善创建机制,充分认识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强化日常管理,加大生态创建宣传力度;要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区污水管网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规范污泥处置,进一步强化村镇垃圾分类和收集、中转设施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要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大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加强环保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要重视危废监管,强化危险废物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建立起申报、贮存、收集、运输、处置、利用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建设和管理,杜绝环境安全隐患。
在听取评估组反馈意见后,胡铭表示,鹤峰将借本次技术评估的东风,针对问题全面整改,进一步查找不足,明确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各项指标达标,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
州环保局副局长向士莲列席会议,副县长熊敏以及有关县直机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