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田土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恩施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省转移)中,检出湖北田土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2016年8月24日,我局收到对田土王公司的“猴哥豆皮”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2016年8月24日,我局工作人员曹新军、祝玉国到田土王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当场表示不服检验结果。

2016年8月26日当事人向恩施州食药局提出了书面的复检申请。

后经当事人自行排查,认可了州食药局的检验结果。9月5日,书面提出放弃复检的申请。

二、行政处罚。

2016年8月25日,当事人发出召回公告,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召回。

2016年9月16日,当事人向我所提交了召回报告。

2016年9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和当事人一起销毁了召回的50件不合格产品。

三、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企业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我公司购买的原材料山梨酸钾中含有苯甲酸,但是在供应商的检测报告中却没有显示。

企业整改情况:1、公司已不添加山梨酸钾。2、公司已更新了采购流程。3、公司已召回并销毁了部分产品。

经鹤峰县食药局对经营企业调查,该企业证照齐全,落实索证索票,验证产品的合法来源及产品检验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免于处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