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鹤峰县检察建议助力农资市场规范经营


(通讯员孟似虎、陈晴晴)“检查农资经营主体及门店128家。”近日,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该县农业农村局办理检察建议的书面回复。

前期,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到6个乡镇走访27家农资经营门店,发现存在库存过期农资产品、农药和种子同柜经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不规范等情况。4月7日,该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严把准许关,依法审查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关,加强农资市场常态监管力度;完善回收关,杜绝农资废弃物污染的漏洞。

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随即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分析产生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制订整改方案,拟定长效机制。随后,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正在经营的128家农资经营主体及门店逐一检查,发现农药和种子等其他货物未分开摆放、农药销售台账记录不完整、农药废弃物回收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全等,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回收未上柜销售、暂存仓库过期农药和种子等863包(袋、瓶)。同时,监督抽检玉米种子样品2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抽检农药样品9个、肥料样品8个,目前均在送检中。

本文转载自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