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亩平补助150元 今年湖北省将实施油-稻轮作项目面积211万亩

7月1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4年湖北省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今年全省油-稻轮作项目面积211万亩,按亩平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资金用于支持耕地轮作休耕,要求在南方水稻主产区实施粮油轮作,支持油菜扩种,扩大油菜面积。我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将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方案明确,补助资金不得实行资金直补或以奖代补,主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提供稻-油轮作所需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和机械化作业服务。油菜实施免费统一供种,合理确定肥料、药剂和机械化作业等环节及补助标准,确保耕地轮作区油菜面积稳定增加的同时提升单产。也可以补助水稻生产环节,必须与油菜同田。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轮作项目高效实施的同时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面积。

组织政府采购的内容为落实耕地轮作任务所需的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和机械化作业服务。采购的油菜种子应达到《NY414-2000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质量标准,优先采购高产高油多抗、耐迟播耐密植耐渍和高油酸、抗根肿病等品种。优先采购油菜专用配方肥、缓(控)释肥、拌种剂、有机水溶肥等。农机作业服务采购优先支持安装有北斗农机终端与播种设备的新型经营主体。

关于轮作面积认定,方案明确:项目区必须选择水稻+油菜周年轮作生产模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油菜播栽质量和面积认定标准。严格落实“谁种谁签字”规定,明确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代耕代种面积认定程序(包括机械化作业服务内容)。提供统一作业服务的,须于2024年11月5日前完成作业任务,作业面积原则上以湖北省北斗农机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监测数据为依据。乡镇负责轮作面积核定工作,并填报《耕地轮作项目面积验收单》,经耕地轮作任务承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签字确认。

兑付补助资金,先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形成《耕地轮作项目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以及将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采购协议等财务报账所需资料,明确轮作任务实施面积和机械化作业服务面积,经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足额拨付。

本文转自湖北日报农村版讯 记者徐思弘、通讯员张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