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按照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农[2010]347号)文件精神,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县农业局于2010年11月下旬至2011年3月,在全县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一是机构健全,方案切实可行

县农业局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农产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组织了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农产品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形成重视知识产权和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种子、营造品种权和地理标志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高我县农业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以种子、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为整治重点,以玉米、水稻种子为查处重点,遏制品种侵权、“套牌”、“滥冒伪”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大力整顿和净化种子、农产品市场环境。

二是重拳出击,行动成效显著

强化种子生产、加工、包装等源头治理,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针对玉米、水稻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授权品种、品种“套牌”等违法行为,对全县14.5万公斤杂交玉米种子、3万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取样52个,开展发芽率、纯度检验,其中检验出发芽率不达标种子2个品种、数量600公斤,劝企业退回种子;对2个未经审定玉米品种数量100公斤坚决予以没收。检验无性系茶苗3000万株,保证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三是注重宣传 加强社会监督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运用宣传单、宣传画、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种子管理条例》、《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法子,积极引导种子、农产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品种侵权、品种“套牌”、制售假劣种子、“滥冒伪”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时效性。

农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向社会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积极认真受理有关企业、科研单位和人民群众关于品种侵权、品种“套牌”、制售假劣种子、“滥冒伪”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举报投诉,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四是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我县农业部门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一方面,县、乡农业部门之间上下衔接,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另一方面,农业部门积极主动与商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纵向联动、横向联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