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认真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近日,根据鹤峰县信用办《关于启动“湖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填报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明确“双公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分管领导及信息报送员,目前已完成“双公示”清单目录,并已公示1批信息。

   为做好“双公示”工作,我局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双公示”工作的责任科室、报送人员、报送时限和报送流程。行政许可内容涵盖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许可机关等信息,行政处罚内容包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依据、案件名称、处罚事由、处罚结果和处罚当前状态等信息。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双公示”工作的具体实施时间,务必把握7天“双公示”、一周“零报告”的总要求,切实做到“有则报信息、无则零报告、一周一结清”的原则。

        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是加大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