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农业局早行动切实加强 百草枯(水剂)专项检查
为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确保辖区百草枯(水剂)销售行为规范安全,6月30日,县农业局执法大队联合走马镇农业服务中心组成执法检查组,在走马镇开展了一次百草枯(水剂)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组采取一查二看三问的方式,重点检查辖区相关经营户经营、销售的百草枯(水剂)是否规范、安全,并对检查情况登记在案。同时,将《恩施州农业局关于停止销售使用百草枯水剂的通告》张贴到广大经营户,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荐使用草甘膦、草铵膦、敌草快等替代农药产品。
本次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经营户16家,要求经营户自7月1日起,停止销售国家规定除外的所有百草枯(水剂)产品,对过期仍违规销售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据悉,下一步,鹤峰县农业执法大队将联合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草枯(水剂)专项检查行动,并将《恩施州农业局关于停止销售使用百草枯水剂的通告》张贴到全县所有农药经营户和全部行政村,该县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净化辖区农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