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全媒体记者曾维明 通讯员杨勇)6月14日,记者从州农业农村局获悉,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我州将开展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系列行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行动将持续至12月。
近段时间以来,州农业农村局组建3个工作专班,深入8县市27个乡镇开展农药、化肥监督抽检和生产经营主体产地巡查,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共检查农资门店45个、生产经营市场主体21家,监督抽样农药55份、肥料21份。
今年的“利剑”行动共有3个整治重点。“利剑1号”行动以蔬菜、茶叶、中药材等产品为重点,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用农药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
“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禽肉、猪、牛、羊肉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未按规定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利剑3号”行动以水产养殖场和养殖户为重点,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违法添加农药、兽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
“利剑”行动还将抽检农药、渔药产品130个,兽药、饲料产品10批次;开展马铃薯和水产品监督抽检48批次、有机认证产品监督抽检30批次、绿色食品监督抽检25批次、畜禽产品监督抽检24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