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完成农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确保农药产品质量,维护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近日,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的农药市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禁限用农药名单及农药经营承诺书张贴情况、农药购销台账完善情况、经营条件、假劣农药等进行了检查。结合此次监督检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省农业厅《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鄂植总发【2016】20号)和《中共恩施州委农办关于加强农药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恩施州农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以随机抽查、指定抽查和专项抽查3种方式对农药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查。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执法车辆6车次,涉及抽样市场4个乡镇9个农药经营门店,共计抽取农药样品27个。对涉嫌取样的农药产品通过现场勘验笔录,拍摄照片,给生产厂家发产品确认通知书等方式获取相关证据并封样保存,6月底执法大队将所取全部样品送至重庆检测,待确认结果出来后,将对检测出的含量不达标,添加隐形成分的假冒伪劣农药,再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通过本次检查规范了农药经营市场秩序,增强了农药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