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茶叶生产违法掺糖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6月20日至7月6日,州食安办从州食药监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用随机抽查茶叶加工现场、走访茶叶主产区和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市打击茶叶生产违法掺糖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打击茶叶生产违法掺糖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函〔2018〕14号),按照州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6月底,全州共有茶叶加工单位1884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181家,取得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313家,未取证的小作坊1390家。各县市按照对全州茶叶主产乡镇全覆盖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1799家茶叶生产加工单位实施了现场检查,共发现19家生产加工单位实施了非法添加,此19家生产加工单位全部被监管部门处理,问题查处率100%。专项整治以来,全州对茶叶生产违法行为立案25件,已行政处罚16件,累计罚款总数14.1万元,销毁问题产品850.6公斤,还有部分案件正在办理中。从督查情况看,全州打击茶叶生产违法掺糖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茶叶生产加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明显下降,茶叶质量水平得到提高,尤其是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对茶叶质量安全水平是影响全州茶叶产业健康发展、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的认识得到进一步统一和深化。督查走访了解到,很多地方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茶叶生产加工中不得掺糖,相关部门在严格查处,一旦被发现将会面临严厉处罚;原来有过掺糖行为的加工者,如今不仅自己不再掺糖,还告诫其他同行“掺糖的事情搞不得,现在管得严,监管部门不分白天黑夜都在抓”。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专班工作到位。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等县市年初就根据县市具体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方案文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工作开展中,各县市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将食药监、农业、商务、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纳入成员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工作要求、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注重整体联动和分工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开展培训宣传,增强行业自律。各县市多途径、有特色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对茶叶加工者开展法律法规及操作知识培训。专项整治期间,共开展茶叶知识培训33场次,累计培训2100人次,覆盖100%的主要产茶乡镇和绝大部分茶叶生产加工单位。恩施市、利川市监管部门与生产企业(小作坊)签订《茶叶规范生产经营责任书》,发放《关于开展茶叶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通知》,并将该通知喷绘后张贴于各干茶收购点及各村居宣传栏内,加强茶叶生产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及对应法律责任的宣传。鹤峰县及时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的通告》,让《通告》内容更“接地气”,张贴至全县各乡镇村委会宣传栏、文化广场等人口集中区域,扩大宣传范围;录制《通告》音频,由茶叶主产乡镇执法车辆安装随车扩音器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轮回播放;动员驻村“尖刀班”及帮扶干部结合屋场会、小组会等形式口头宣传至千家万户,让茶叶质量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宣恩县椒园镇、万寨乡、晓关侗族乡等乡镇利用执法宣传车到各茶叶产业村宣传茶叶整治的相关内容,做到“家家到”“户户落”。

3.组织巡查队伍,加大巡查力度。由食药监联合农业、工商、茶叶、质监等职能部门组成巡查专班,采取一周一轮班制,不间断对茶叶生产单位开展巡查。恩施市、利川市、鹤峰县等掺糖行为较严重的县市,根据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特点,制定了灵活的对策方案,不定时间、随机地点开展巡查,使巡查区域、巡查时间全覆盖,力求第一时间发现和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尤其是针对茶叶小作坊主要在夜间生产的实际,采取“白+黑”、“5+2”随机巡查的模式,加强了夜间巡查。专项整治期间,共计发现19起生产单位非法添加行为,分别为恩施市10起、鹤峰县2起、宣恩县6起、利川市1起。

4.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诚信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掺假掺杂违法生产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的威严性,着力从源头管住茶叶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鹤峰县走马镇、恩施市芭蕉侗族乡、利川市毛坝镇等地,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立即通知电力部门停电,并根据实际情况由监管部门查封、扣押生产工具和设备,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5.完善监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主要产茶乡镇针对茶叶市场具体情况和地理位置特点,采取了区域协作和部门分工负责、联合执法等有效措施,完善监管机制,解决整治难题。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由乡茶办牵头成立联合整治专班,成员单位包括派出所、供电所、工商所、食药所等,对生产加工单位的掺假掺杂违法行为,由食药所负责查处;对生产单位严重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由供电所停止供电;对干茶市场,由茶办工作人员使用手持折光仪检测茶叶中的糖含量,可疑茶叶立即送检或由当事人自主销毁。恩施市白果乡建立了由食药所牵头负责、农业服务中心协助的工作机制,食药所负责对茶叶加工企业、茶叶收购商进行监管,农业服务中心协助做好相关政策、技术宣传和指导。利川市毛坝镇由镇茶办负责茶叶发展,食药所负责茶叶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两条线的监管和引导茶叶产业健康发展。

6.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全州食药监部门共计抽检茶叶455批次,其中合格447批次,不合格8批次(主要是茶叶硒含量不符合标识声称);通过现场检查、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等,共对茶叶生产违法行为立案25起(恩施市10起、利川市7起、宣恩县6起、鹤峰县2起),目前已罚款14.1万元,销毁问题产品850.6公斤,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不需要立案处理的其他问题,由食药监部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茶叶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在我州茶叶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现象仍然存在,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宣传引导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要持之以恒。

(二)各县市政府重视程度不均衡。少数县市对茶叶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站位不高,力度不大。

(三)茶叶掺糖监管执法存在难度。茶叶中的自然含糖量缺乏规范统一的国家标准,职能部门无法通过检测手段对茶叶在生产加工中是否掺糖做出判定,这给监管工作、执法办案带来一定难度,专项整治缺乏技术和标准支撑。

(四)茶叶生产加工单位取证率不高。截至6月底,全州还存在大量未取得相关许可的茶叶生产加工单位,尤其鹤峰县、利川市、宣恩县茶叶生产加工单位的持证率低。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硒茶(恩施玉露、利川红)宣传推介行动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发电〔2018〕30号)要求,保持持续作战的态势,进一步强化措施,推进打击茶叶生产违法掺糖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和监管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强化茶叶质量安全的宣传引导和对茶叶掺糖使假等违法行为的严格监管执法,杜绝生产者的犹豫心态和侥幸心理,规范生产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州域协作和部门联动。相邻的县市和茶叶主产乡镇之间,在打击违法添加的力度上、在对生产加工者的监管上,要协同联动并统一尺度,避免出现一个地区监管得严、打击得厉害,相应的生产经营者就向周边其他地区转移的现象。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尤其是产茶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临现场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切实履职履责,形成工作合力。

(四)进一步促进茶叶生产加工单位提档升级。各县市监管部门对未取证的茶叶生产加工单位要加强指导、帮扶,促进未取证的单位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照,从而规范生产行为、提高茶叶加工和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特别是鹤峰县、利川市、宣恩县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取证率,促进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进一步推进标准制定。州卫生计生委、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州茶产业协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研究探索制定茶叶自然含糖量标准,为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支持。